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未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保

平安是福2022-02-22 15:10:05
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未帮员工足额缴纳社保,永丰县税务局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要企业足额帮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永丰县税务局
自2022年2月22日接到该网友反映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我局社保和非税股工作人员联系被举报企业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对举报事项进行核实。该企业积极配合,企业负责人亲自到县税务局说明情况。经核实情况现回复如下:
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7239272991,法人代表詹宁刚,生产经营地址永丰县石马镇返步桥,主营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等。2000年3月1日成立。公司一直鼓励员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并且积极缴纳社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征收以来,永丰县税务局共征收入库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各项社保费合计645679.01元,其中2020年11-12月110931.09元,2021年443353.14元,2022年1-2月91394.78元,社保医保核定推送至税务端的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均已征收到位。
对于以前年度欠费,按照国务院为企业纾困解难,“六稳六保”有关工作要求,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所以企业如有历史欠费,我局将协同人社部门、企业、缴费人按规定处理。
据企业反映,该公司目前为止尚未接收过本公司员工反映社保缴费问题,无法确定具体举报人和具体诉求,或者是否为本公司员工。我局已就企业社保缴纳相关政策规定“一对一”地向江西永丰县金丰萤石有限公司进行了宣传,并要求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社保,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也表示欢迎该名网友就具体诉求向公司直接反馈,公司将按规定解决。
回复时间:2022-02-25 16:09:0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永丰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2-22 15: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