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文峰镇邱家自然村村民宅基地建房问题

你好2022-02-16 15:30:24

我是吉水县文峰镇邱家自然村的邱文兵,我去年反应审批宅基地建房现在还没有答复给我,文峰政府还是在找各种理由,说什么高院驳回我了,高院驳回也没有说不可以批麻烦政府把高院的判决看清楚上面是真这么说,明明是村民分的宅基地说什么政府给我的,还说照顾了我,我和我父亲早就分户了,国家有政策一户一宅,为什么当时不按政策来分,现在你们又叫我重新让我提交了申请表,还没有给我答复,我希望领导能重视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吉水县

 关于吉水县审批宅基地相关问题的回复

 

近日有网友反映《关于吉水县审批宅基地相关问题》,我办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与文峰镇沟通,安排人员对诉求事项进行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诉求人邱文兵,男,汉族,1982年8月17日生,身份证362422198208170093,住吉水县水南背村邱家自然村14号。诉求人2019年向文峰镇政府申请批准宅基地建房,被文峰镇驳回,希望上级政府核实处理。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1、诉求人申请的宅基地地址位于文峰镇第四中学旁,该块地所在的位置已经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宗地系森林用地,且属于县城规划用地,若在该宗地上批准集体宅基地使用权,需县政府统一规划后才能批复。诉求人2020年就宅基地申请问题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2020年7月1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该裁定已经生效,并发生了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经法院裁定生效的今天,申请人“老生常谈”重提此申请依法无据。

2、2017年水南背邱家自然村征地后,政府按30平方米/每人的标准补偿村民安置地,诉求人和父亲皆为水南背邱家自然村村民,按标准该补偿60平方米安置地,因考虑其家庭情况,特安置补偿他家120平方米安置地(荷花塘小区),现在还为在建状态。

三、处理意见

目前,文峰镇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进行沟通,并将尽最大努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后续如仍有疑问可咨询水南背社区3511845。

特此回复

 

 

吉水县“五型”办

2022221


回复时间:2022-02-21 09:41:1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吉水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回复时间:2022-02-16 16:43:4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水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2-16 16: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