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25号教学楼工程使用近3年未支付工程尾款1500多万元

明明2022-02-16 12:23:39

江西省教育厅: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华东交通大学25号教学楼工程”于2019年8月15日如期交付,该项目创得南昌市安全文明标准化样板工地、南昌市质量建设标准化样板工地、江西省文明标准化样板工地、江西省质量结构优良奖。

        2019年9月,我司提交结算资料给建设方。于2021年6月15日建设方出具了《审计报告》,审定金额为6255.795687万元。截止今日,只付4700多万元。

       根据合同,现维保期已过半年,经与校方多次沟通,尚有1509.375347未支付。请江西省教育厅尽快帮助督促支付工程余款,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

附件:(120195月,《政府投资条例》出台,明确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201910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工程服务等账款。逾期拖欠以1.5倍的利息支付。

(3)建设单位会同审计单位在2021年6月15日出具《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定案表》,见附图华东交通大学25号教学楼工程《审计报告》.jpg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大建设

尊敬的厅领导您好,针对校方偏离事实回复更正如下

一、项目于2019年8月15日完工校方验收合格直接使用校方一审二审两年,三审基建处2021年把所资料提交给审计处,审计处不断以各种理由补充资料,企图达到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二、过程与审计处委托的第三方碰过一次面,一直没有下文,我多次与校方各部门经办人分管副校长校长党委书记沟通加快审计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事宜方以理由最终包括微信,函件,邮寄函件。

三、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合同维修半年;

根据201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复函《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规定现我司恳请校方确认结果办理结算支付二审结果的85%的金额3%的质量维修金给出一个出具三审报告及最终审计报告的具体时间。


回复时间:2022-03-02 08:48:03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教育厅“五型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华东交通大学25号教学楼通过公开招标于2017年8月28日开工建设,合同金额50894616.25元,并于2019年8月15日进行校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该项目已于2020年8月14日竣工验收备案。在施工期间,由于进行了深化提品设计、期间的零星设计变更及签证,造成费用的增加。该校现已支付款项46848420.34元

该校工程初审实行的是三审制度,先由现场管理的甲方代表提出一审结果,送学校基建处造价科进行二审,二审定稿后由学校审计处进行三审。一审于2020年6月完成初稿并交施工单位确认,初审金额为65550296.21元。二审于2021年7月10日出具审核定案表,金额为62557956.87元。三审于2021年11月咨询公司出具结算审核初稿,双方就合同、工程计量等存在较大争议,一直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导致初审一直未能完成,无法送省教育厅进行终审结算。

下一步我将督促校加快初审进程,积极推动双方尽快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完成学校25号教学楼工程的结算初审工作,以便尽快进入工程的结算复审支付余款。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五型”办联系人:黄玉丽,联系电话:0791-8676530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省教育厅“五型”办

                              2022224


回复时间:2022-02-24 13:52:1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江西省教育厅“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2-16 16: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