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瑞声电子厂强制要求辞职员工填写扣一半工资的协议

我在2021年9月13日入职瑞声电子,今年由于父母年龄大了,身体不太好!家里小孩上学要照顾,所以在2022年2月9日口头提出辞职,2月12日写的辞职书,昨天文员通知我今天要写自愿填写扣一半工资,这违背了劳动法!但开学在即,我苦于无善答应了!希望政府能帮打上者拿回应得的劳动报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贵办的回复已收到!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吉安市
网友反映问题收悉,市“五型”办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网友于2021年9月13日入职,于2022年2月12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提出辞职时处于非试用期,请求的离职日期是2月14日。瑞声公司同意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扣除部分工资的处理,网友也同意了该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应认定为网友与瑞声公司就突破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自行达成的解除劳动关系约定,该约定并无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如网友与瑞声公司就该争议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向井冈山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如在劳动保障方面还有其它方面问题的,也可以通过井冈山经开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0796-8402829)予以反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吉安市
网友反映问题收悉,市“五型”办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网友于2021年9月13日入职,于2022年2月12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提出辞职时处于非试用期,请求的离职日期是2月14日。瑞声公司同意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扣除部分工资的处理,网友也同意了该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应认定为网友与瑞声公司就突破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非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自行达成的解除劳动关系约定,该约定并无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如网友与瑞声公司就该争议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向井冈山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如在劳动保障方面还有其它方面问题的,也可以通过井冈山经开区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0796-8402829)予以反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吉安市“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吉安市“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井冈山市
瑞声电子厂不属于井冈山市辖区管辖,属井冈山经济开发区管辖,建议转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井冈山市
瑞声电子厂不属于井冈山市辖区管辖,属井冈山经济开发区管辖,建议转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井冈山市“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井冈山市“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吉安县
瑞声电子厂不属于吉安县辖区管辖,属井冈山经济开发区管辖,建议转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吉安市吉安县
瑞声电子厂不属于吉安县辖区管辖,属井冈山经济开发区管辖,建议转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吉安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吕甜甜
吉安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安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