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职工医保看病扣了个人账户后还可以报销吗?

诺亚方舟2022-02-14 15:47:37

请问一下,职工医保去医院看门诊,扣了医保个人账户后,还可以拿去医保局报销吗?医保局不给报,说是扣了个人账户后就不能报销。我网上查了一下也问了别人,说扣个人账户是扣自己的钱,属于私人支付。报销那是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是国家系统支付的返现。这是两回事,还可以报销。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还可以报销吗?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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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江西日报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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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2-02-22 16:15:16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抚州市乐安县

关于网友反映“乐安:职工医保看病扣了个人账户后还可以报销吗 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做如下回复: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使用,不得相互挤占。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就诊相关费用可纳入个人帐户支付范围。个人帐户余额和利息归参保人员个人所有,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自付。

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及患规定范围内的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

综上所述:您在医院门诊就诊的费用抵扣个人帐户后,医院将与医保进行结算,其实就是医保在医院的一站式结算,所以已冲个人帐户的票据不可再重复报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

    经 办 人:**  

    务: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审核股股长

    联系电话:0794-65766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2-02-22 09:56:5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安县医疗保障局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向您做如下回复:

     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抚府发[2010]32号文件 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使用,不得相互挤占。个人帐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用。所以门诊个人帐户支付后,统筹基金不可再支付。望您知晓!

回复时间:2022-02-16 10:03:5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邓帆

抚州市乐安县“五型”办:

       有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乐安:职工医保看病扣了个人账户后还可以报销吗?”等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回复时间:2022-02-15 17:50:5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乐安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2-02-15 15: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