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关于濂溪区姑塘镇广桥村一组村民房屋加层相关问题

我是濂溪区姑塘镇广桥村一组村民,因腰部受伤,基本上失去劳动力,加上子女多(四女两男),家庭特别贫困,曾是农村低保户,是国家重点优抚对象,今年72岁。1998年九江遭遇特大洪水, 我利用国家移民建镇政策补助的资金(一万余元)建了一栋房屋(当时政策是可以建三层,也不需要政府部门批准,但是当是因为经济条件限制,主体一层未完工)。2011年,我东拼西凑,四处借钱,勉强将未完工的一层完工,全家搬进去住。但是一层火砖房,屋顶是现浇,夏天特别炎热,整天开空调都热得难受。并且屋顶年久失修漏水,墙体经常被淋雨,住在里面也不安全,但苦于经济条件限制,一直没能改善。
2011年,我老婆因病情严重住院,本村村民潘应智此时趁着我家没人在家,未经我同意,肆意将我家的山地侵占建房(当时建房需要政府批准),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政府可以将我家的山地批准给他家建房?后来我找了当地政府理论,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当时潘应智表面上口头答应拿出同等面积的地调换我家的山,但是实际上又不肯拿,还说我就是不拿又怎么样?之后就这样不了了之,没有执行,蛮横不讲理。2019年4月,潘应智又来找我家调换山地建车库,我上次受骗之后再也不想和这样蛮横不讲理的村霸换了,就没答应。
我家一层房屋漏水越来越严重,加上子女多,逢年过节住不下,2018年下半年我特向濂溪区姑塘镇政府申请给房屋加两层(因为当初移民建镇的政策是可以建三层),以改善居住条件。濂溪区姑塘镇政府和濂溪区规划局经过现场踏勘,审批时只同意了加一层,说濂溪区有文件规定,只能一层升二层,不能二层升三层,但可以建隔热层。
2019年4月,第二层主体完工后,因为多买了一些砖和水泥等建筑材料,就电话咨询姑塘镇有关部门,建隔热层有什么规定没有,对方回复说高度最高不能超过2.2米。于是2019年5月我就在第二层的基础上用剩余的砖建隔热层。因为我家紧邻马路边,旁边又是邻居,家人个子又高,建房的砌匠们建议我们把隔热层四周抬高一些,坡度不能太大,让冬天的雪在隔热层上慢慢融化,以防止雪块冲下来打伤路边的人。为了安全起见,虽然家庭经济拮据,但我们没有顾忌成本,采纳了漆匠的建议。可是最高处建到约1.7米左右,就被濂溪区规划局执法部门于5月份两次强制拆除(第一次拆除剩了大约80公分高),这期间我也没有做任何的修建,就连最外边的围栏(防止冬天雪块冲下来,打伤路边的人)也打掉,说是不准建。执法部门第一次当天执法时,我请求道:“能不能先弄清楚,弄清楚了是什么原因违规,再打也不迟。”执法人员说打了再说,打错了我负责。(后经核实这是本村村民潘应智在问政江西网站诬告所致,诬告我们是二层升第三层,因为我们没同意调换山地,潘某就通过发威胁短信等手段,逼迫我们调换,不然就找麻烦告状。后来他多次编制伪证,诬告我家所建房屋的地侵占了他家的牛栏场、我家的地他有份之类的,要求政府不能批准我家的建房申请,批准要他同意。我迫不得已,找村民证实,后来姑塘镇派出所也介入调查,证实确实是潘应智无中生有,编制伪证诬告,证明材料姑塘镇派出所已经通过录像等方式保存)。
我就纳闷,一会说可以建(实事上是可以建隔热层),一会就打掉,还没有任何整改通知书,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建房期间每天都有规划局执法车队到村里来巡查,我家就在路边,如果发现哪里不符合要求,可以早点告诉我让我来按要求整改,我又不是躲在黑夜建房。我本来家庭经济就困难,还让我蒙受这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这两次拆除现在导致墙体松动,二楼屋顶四处渗水,成了危房,现在我又没钱去处理,还欠了一屁股债,让我改善居住条件的梦想彻底破灭,使这个家庭又重新返贫。潘应智和执法部门是否有勾结,请有关部门予以严肃调查处理。
更为气愤的是,在拆除我家隔热层后没多久,濂溪区有关部门批准了本村村民潘应智家的二层升三层。潘应智的房屋是2011年所建,当时建了两层,旁边的一层脚屋还侵占了我家的山地一直没得到公正处理。既然不能二层升三层,为什么他家能升?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吗? 潘应智本身在1998年移民建镇时在姑塘镇农民街享受到了国家政策,获得了一套房屋(请予以调查核实)。我只是在自家唯一住房的第二层上建隔热层。更有濂溪区有关部门明知道本村村民潘应智2011年建房时,未经我同意私自铲除了我家的山嘴建房,在有土地纠纷的前提下,未经我同意,还继续批准他家在有纠纷的房屋上升层,屋顶还出了许多屋檐。作为政府,本来应该是主持公道,倡导公平正义,现反倒恃强凌弱,肆意践踏公平正义底线。
我现已年过古稀,腿脚不方便,也曾多次登门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濂溪区规划局领导口头上答应会认真谈论,给出合适的解决方案,但至今都没有得到处理。现如今,自家的山地在政府的“帮助”下被潘某侵占建房和水泥到场(全村路过的村民都说我家的山嘴都被潘应智几乎占没了),自己一辈子好不容易建的房子因潘应智诬告被打,现在四处漏水,沦为危房,还欠了一屁股债,而他家大摇大摆地给自家房屋升第三层,不断建车库。2019年6月我小儿子分户提交的修建房屋的申请报告到现在还不批准,一直盼到现在都没有音信。而他家随时申请,随时批准,这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舆论,让我心情特别压抑,患上了心脏病,现迫不得已,特来反映情况,敬请有关部门严肃调查处理,为群众办实事,帮助解决以下问题:
1.我的房子因潘某诬告被打沦为危房,四处漏水。春节子女想回家看望我,陪我过年,但是我房子不够居住,如何解决?
2.我家房子因潘某诬告被拆(隔热层可以建,也批准了),政府误认为我是建第三层被拆除,让我损失惨重,我承受不了这个损失,请问如何处理。
3.我的房屋建设比潘应智家早,为什么他家可以第二层升第三层,我的不批准?更何况我的是我唯一住房,潘应智享受了国家的移民建镇政策已经有住房。这一点请政府部门予以调查核实,核实潘应智家是否在1998年移民建镇时在姑塘镇农民街享受到了国家补助的一建房指标。
4.请政府有关部门帮忙督促潘应智归还我的山嘴,以维护我自身应有的权利。肆意侵占他人山地建房,这不违法吗?我山上还有一些(名贵)树木,肆意砍伐,对于我的隔热层,拆掉一点都不剩,这公平正义吗?
5.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濂溪区有关部门是否有与潘某勾结,为潘应智充当保护伞的情形。
6.对于编制伪证四处诬告,致使他人受害的地痞恶霸,肆意侵占他人财产,政府难道就就这样听之任之,不采取措施,任由他逍遥法外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李亚男
您好,处理结果问政江西已收到,感谢对工作的配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九江市濂溪区
省“五型”政府社会监督平台转来的“反映关于濂溪区姑塘镇广桥村一组村民房屋加层相关问题”转办件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万学义反映潘某诬告导致其房屋被打为危房问题。
经核实:是姑塘镇城管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万学义未按照规划部门规定建设隔热层(隔热层四周超高,且设有隔墙),故规划部门及执法部门认定为违规建设予以拆除;现漏雨原因因无权威部门鉴定,无法判断为拆除违规建筑造成。如确定因房屋漏雨造成居住不便,万学义可按正规程序申请建设房屋隔热层,解决漏雨及隔热问题。
2、关于误以为万学义建设三层导致拆除,造成损失的问题。
经核实,万学义隔热层四周超高,且设有隔墙,不符合隔热层建设规定,故规划部门及执法部门认定为违规建设予以依法拆除。
3、关于万学义反映自家房屋建设时间比潘应智房屋建设时间早,为何潘应智可二层升三层,而万学义不能问题。
经核实:潘应智在新建房屋前经濂溪区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可建设三层房屋,因其个人原因当时只建设二层,后经潘应智申请完善第三层建设,濂溪区规划部门予以批准建设。而万学义在1998年建房时未经过濂溪区规划部门审批,但考虑到万学义家庭实际情况,经万学义申请,经区、镇规划部门及执法部门实地踏勘同意其在原有一层房屋上加层及隔热层。
4、关于万学义反映潘应智侵占其山嘴问题。
经核实:潘应智之前批建的20平方米房屋当时万学义与潘应智双方协商达成意见,潘应智同意调出同面积地给万学义,当时双方到场,但未丈量,后双方出现矛盾纠纷,姑塘镇政府、广桥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于2019年11月6日组织调解双方矛盾纠纷,潘应智表示同意调给万学义的土地还在,随时可丈量给万学义;万学义表态说:这块土地不属于潘应智家的,不敢要,需要潘应智老屋场的地;潘应智方表态:老屋场有矛盾,如调给万学义,矛盾会更深,不同意老屋场调给万学义,同意其他的地方田、地都行;万学义表态:不同意。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5、关于万学义反映濂溪区有关部门是否与潘应智勾结,充当保护伞问题。
经核实:潘应智所申请新建房屋,濂溪区、姑塘镇等相关部门都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同时也欢迎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给予监督。
6、关于万学义反映对于编制伪证,致使他人受害的地痞恶霸,侵吞他人财产行为,政府就听之任之,不采取措施问题。
经核实:姑塘镇政府、广桥村委会、周岭派出所进行多次实地调查,并组织村民代表对万学义、潘应智之间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并不存在有听之任之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西日报李亚男
濂溪区“五型”办:有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反映关于濂溪区姑塘镇广桥村一组村民房屋加层相关问题 (濂溪区,万学义13979208871) ”等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濂溪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