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澄江镇大塘村西坑组砂石矿山开发影响环境

我是泰和县澄江镇大塘村西坑组村民,原来我们村水源地属于大塘村(本村)老屋组,有个石场因为纠纷没开采成功,后面政府出钱绿化了,现在又有老人在开始办证,这个位置是我们村水源地,也是泉南高速,105国道,工业园可视范围,离泉南高速几百米,下游上千亩良田耕地用水,希望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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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泰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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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吉安市泰和县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干部就大塘村西坑组砂石矿山开发影响环境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反映的老屋石场之前是开采过,但前几年因招标问题而一直搁置。现因发展需要,又重新启动。矿山虽离泉南高速、105国道较近,但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曾经就此开展过评估审核,确认相隔距离是能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是安全距离。反映的影响西坑组水源,与石场的实际距离很远,不存在污染水质情况。
泰和县澄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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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澄江镇人民政府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老屋石场之前开采过,但前几年因招标问题而一直搁置。现因发展需要,又重新启动。矿山虽离泉南高速、105国道较近,但县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曾经就此开展过评估审核,确认相隔距离是能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是安全距离。另其反映的影响西坑组水源,与石场的实际距离很远,不可能存在污染水质情况。下一步,我镇村干部将进一步与其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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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江西日报刘玉洁
泰和县“五型”政府办公室:
网友通过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函(2019)6号】,现将相关帖文转办你处,请对帖文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按规定期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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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泰和县“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敬请关注处理结果。